2008年10月5日星期日

马华历任总会长

第一任总会长--敦陈祯禄(1949年2月至1958年3月)
第二任总会长--林苍佑医生(1958年3月至1959年7月)
代总会长--谢敦禄医生(959年7月至1961年11月)
第三任总会长--敦陈修信(1961年11月至1974年4月)
第四任总会长--丹斯里李三春(1974年4月至1983年3月)
代总会长--拿督梁维泮博士(1983年3月至1985年11月)
第五任总会长--陈群川局绅(1985年11月至1986年9月)
第六任总会长-- 敦林良实医生(1986年9月至2003年5月)

马华的组织架构

代表大会根据马华章程和代表大会常规,马华的最高权力是代表大会,但执行所有职务之权力由中央委员会负责。
中央委员会
1.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委会)由下列成员组成
①总会长
②署理总会长
③总秘书
④六位副总会长
⑤总财政
⑥组织秘书
⑦廿五名票选中央委员
⑧不超过八名由总会长委任之委员
2.总会长、署理总会长、总秘书、全国妇女组主席、马青总团长两位(当然)副总会长、总财政及组织秘书,另四位副总会长和廿五名中央委员, 须在代表大会之代表中选出。
3.中央委员会可在总部设立特定任务的局、临时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推动党务。
会长理事会
1.会长理事会由中委会委员组成,成员包括:总会长,署理总会长,一位或多位副会长,总秘书,总财政,组织秘书以及在总会长绝对权限内所委任的不超过十名委员。总会长可在他认为适当时终止这项委任。
2.会长理事会负责本党的行政事务,它有权转授和处理一般和个别事务,但必须向中央委员会下一次会议报告其活动。
3.马华会长理事会除非有特殊原因之外,每月进行至少2次例会,发挥了监督时政的最大效能。
4.在会议上,除了处理党内组织、行政的一般和个别事务之外,会议更重要的角色是:
对国内最新时局和任何突发事件,作出适时的讨论及拟订决策。
对所有将在每周三举行的内阁会议的议程及将在会议上提出的任何课题,预先进行探讨,决定马华的立场并准备所需的资料、数据,使出席内阁会议的马华阁员有所遵循和有效表述。
州联络委员会
1.中委会必须在马来西亚各州成立一个州联络委员会(简称州联委会),拥有督察该州内之区会及支会的特定权力。
2.州联委会的职权包括:监督及协调州内区会及支会之活动。作为中委会与州内各区会之联络机构,以处理中委会指定的任何事务。

马华的过去与未来

在马来西亚获取独立之前,马华的先贤们已经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发行福利彩票,改善华裔的生活素质。在争取独立的期间,马华的先贤们在创党总会长敦陈祯禄的领导下,成功为我国华裔争取公民权,为我国华裔日后的公民权益奠下牢固的基础。如今我国华裔享有一切公民应有的权益,应归功于高瞻远瞩的马华前辈们。独立后,虽然我国曾面对马印对抗、马共斗争、新加坡脱离马来西亚、513事件、97年经济风暴等考验,但是在国阵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始终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攀向一个又一个的高峰。迄今,马来西亚已达50之龄,马华身为国阵内阁的一分子,一直积极地在政府内部为人民服务,争取华社在政经文教等领域的权益,也已经有50年之久。虽然我国已经没有面对建国初期的战乱等问题,但随着全球化的到来,我国在21世纪势必面对更严峻的考验。国阵政府在面对全球化的挑战下,非但没有退缩,反而抓紧时机,推出第9大马计划,让国民可以立足大马,放眼世界。马华很荣幸,一直获得全民乃至华社的鼎力支持。马华承诺在未来的日子必然尽心竭力为民服务,在国阵政府内继续谋求全民利益,让大马继续发展,继续发光!且让马华继续与您一路同行,“扎根50载,携手创未来”!